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研考作弊已入刑

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2015-12-17 12:00

       《刑法修正案(九)》已正式施行,组织作弊、提供作弊器材、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答案、代考替考等4类行为将触犯《刑法》,最高可判处七年有期徒刑。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设置专题(http://yz.chsi.com.cn/yzzt/waringtk2015),详细介绍了有关考试作弊的法条,提醒广大考生增强法制观念,远离考试作弊。